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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歌星、影星,都自稱藝人。
會唱歌,就算藝人? 那台灣可能有一千多萬人,可以叫藝人。
會演戲,也叫藝人? 那台灣可能有八百多萬人,可以叫藝人。
那日,在台積電尾牙,我看了伍思凱、張信哲、孫燕姿、阿妹和王力宏的表演,伍和張,二人的歌聲都好。
孫燕姿,很瘦。(我實在想不出什麼好的一面)
阿妹,雖然嗓子壞了,但舞台魅力仍有。
王力宏,他又唱又拉小提琴又彈鋼琴又即興表演,短短三十分鐘的秀,炒熱最高潮。
十八般武藝? 不用這麼多。
像王力宏這樣,有實力,才配稱得上是藝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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