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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的很難過,看到這樣的畫面。
宋學仁很低調,加快腳步想擺脫記者的糾纏,但就是有那麼自目又動作慢又沒禮貌又沒水準的電視台攝影記者,竟然出手阻擋宋學仁前進的速度。
這真是爛記者。
你已經侵犯到他的人權。
你可以拍攝他,但你絕對沒有權利可以用手阻擋他的前進,不要說阻擋,連碰到對方的身體都不行的。
丟臉。
只有這二個字,送給這位記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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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大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