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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很討厭這類場合。
一大票自以為是的樂團,彈奏著毫無章法的樂符。
拚命的嘶吼,夾雜幾句髒話。
最後再很「帥」的砸爛吉他。
我不得不佩服他們的「努力」。我絕對相信他們一定非常努力,努力記起所有的音符和歌詞。
因為我一直認為,如果再彈唱一次,演唱出的詞曲能相同於前次嗎?
而且,幾萬名「熱愛音樂」的年輕人,前胸貼後背的忘情搖擺,也是我這種LKK無法想像的。

這類音樂祭,如同墾丁音樂季,已成為毐品、濫交的天堂。每年警察都可以不費吹灰之力,逮捕數十人。

當被指派去採訪貢寮音樂祭時,我是抱著去海邊吹吹風的心情。如果有辣妹,就加減看。



對了,第一張照片,有個我根本不認識的女生,對著我的鏡頭吐舌比「V」手勢。
這種令我莞爾一笑的人,證明了「多人集會的場合,智商會變低」定律。(註)


註:~~本台「我是豬頭」一文的千人回應,就是最好的例證~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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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大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