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
最近常跑台南縣的村里關懷中心,看到了這個~~~

再拉近一點!!



通則第一條,我做不到。
衣的第二則,我也沒做好。
食的第一則,我常沒洗手,食後漱口更是沒做。
住與行,大約都做得到。

最有趣的應該是通則的第六條。

整體看來,我還算是好國民。還好沒說禁止好色!!!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大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