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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跑步的習慣。我目測他的速度,五千公尺應在18分鐘之內可跑完(這是精誠連的標準)。

發現他時,他已在250公尺的跑道上至少跑了十幾圈,步伐穩健、上半身挺直,絲毫沒有疲態。

這種英姿是我18歲才有的。他看起來像五十歲以上。

但,我要說不是這個。

比起一些愛好長跑者,動輒數千元的跑鞋、數千元的排汗衣褲的行頭......

他的"大哥款襯衫、黑褲"與不知品牌的長筒膠鞋,完全吸引我的目光。

這才是MAN~~啊!!


大哥,我向您致敬。你才是真正的runner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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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大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