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扁總統又當了一次兩面不是人的豬頭。
特赦!!
真的不知為何選在此時特赦楊儒門,聽說他十月前會達到假釋的門檻。
如果真要特赦他,早在他入獄的第一天,就可以特赦他了。

結果是,特赦了,楊儒門不領情,一付不情願的表情,還依依不捨那沒長大的哈密瓜們。
讓阿扁總統更豬頭的是,楊父的反應:楊儒門之所以這樣,還不都是扁政府造成的;還質疑陳總統講話哪一次算話...

犯罪受罰,天經地義,否則要法律幹嘛?
尤其是楊的手段激烈,十幾次的炸彈或詐彈威脅,真他媽的幸運沒有炸傷、炸死人。
但還是造成百姓的不安,也浪費社會的資源。

如果特赦的理由是為農民發聲、替農民爭權益,下次我闖紅燈、違規停車、超速...,是不是可以說:我是為農民爭權益才違規的。
如果有罪犯殺人放火,但口口聲聲是替農民出氣爭權益,要不要判他罪? 要不要再特赦?

下回有人搶劫農會或金融單位,成功也就算了,衰小被捕了,一定要立即在電視鏡頭前吶喊出:

我要替台灣農民爭權益、反對稻米進口。



崑濱伯說,農民該提昇稻米品質,讓國人喜歡吃白米,才是根本解決稻米生產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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